创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一项生活方式工程(专家点评)
目前,日本有超过4500万患有残疾或痴呆症的老年人需要家人或相关组织的长期护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为残疾人、痴呆症患者提供基本护理和相关医疗服务的服务和资金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
2016年6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总局印发《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确定15个城市为试点地区,并确定吉林省、山东省为主要联络省份,组织开展试点调查。 2020年9月,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发布《关于长期扩大医疗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决定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
到2024年底,全国共有1.88亿人全国49个试点城市参加长期护理保险,今年将有146.25万人受益。全国各试点地区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总收入244.15亿元,基金总支出131.8亿元。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立,可以大幅度分担痴呆症患者的长期护理负担和高昂的医疗费用,大大减轻个人和家庭的经济负担,有利于促进养老服务业特别是护理业的积极发展。
(作者为中国社会保障协会副会长、浙江大学国家机构研究所副所长,本刊记者孙秀艳编辑)
《人民日报》(2025年11月19日第10页)